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粤建市[2018]25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个月的“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有关要求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全面排查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有关单位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对未整改到位的,将依法严格查处。
三、及时报送信息。
(一)各有关单位于收文当日内将专项整治工作联络人及联络方式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科(附件1)。
(二)各有关单位于2019年2月1日前,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整治工作排查表》(附件2)、相关技术人员社保资料(2018年全年或在本单位注册日起)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科。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同时将《排查表》电子档发至邮箱(zszjsck@163.com)。
(三)未按时报送相关资料的,将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排查整治对象,发现问题的将依法从重查处。
附件:1.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整治工作联络表
2.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整治工作排查表
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6日
(联系人:潘志国,联系电话:88337555;邮箱:zszjsck@163.com)
附件下载 : 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整治工作联络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