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下属单位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市政工程、房建类公益性项目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集中管理,代表出资人和使用单位履行项目建设单位职责。本次市机构改革后,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由原来委托代建管理模式改为政府代建模式,代建方式发生转变。此外,《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16〕13号)等相关文件虽明确了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建设单位)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但其工作范围、工作职责,与业主单位职责和工作界限区分等概念比较模糊。
为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主体权责,提高项目建管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政府代建的建设程序,形成政府投资项目建管分离、协调有序的管理体制,结合《关于印发政府工程(市政、房建项目)基建流程优化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18]300号)和《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府投资类)的通知》(中府办[2019]99号)有关要求,我局起草了《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5月27日前反馈我局,并简单说明理由、依据,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9988915,传真:88816738,邮箱:zs_djb@163.com。
附件:1、《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政府代建制管理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政府代建制管理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注释版)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