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有关要求,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市政设施建设类、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以及环卫相关业务事项的管理职责已划转至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确保相关工作平稳过渡,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具体内容
一、市政设施建设类管理职责所涉及的:
(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二)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
(三)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
(四)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的行政许可。
二、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管理职责所涉及的:
(一)占用城市绿地;
(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行政许可。
三、环卫相关业务所涉及的:
(一)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
(二)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变更;
(三)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延期;
(四)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
(五)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增加服务内容;
(六)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
(七)拆除城市环卫设施;
(八)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设施搭建、堆放物料的行政许可;
(九)城市建筑垃圾准运审批;
(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受纳)核准;
(十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
自2019年5月27日起,请前往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城管和执法局窗口办理上述事项。
办事指引
市城管和执法局窗口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博览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101窗口
咨询电话:0760 - 89817266;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