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南区街道恒美园山仔、白石环工业区城市更新片区一期“工改工”改造项目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批复

录入时间:2023年11月30日 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中山市南区街道办事处: 

  经你街道审核上报的中山市南区街道恒美园山仔、白石环工业区城市更新片区一期“工改工”改造项目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第十七条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街道对中山市南区恒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9.9648公顷(99647.95平方米,折合149.47亩)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该用地依照规划安排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

  二、该用地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请你镇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批复文号为中府函〔2023〕240号)办理后续供地手续,并督促改造主体实施改造。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中山市南区街道恒美园山仔、白石环工业区城市更新片区一期“工改工”改造项目集体建设用地明细表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