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撤销坦洲镇宝珠南路二期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收悉。经研究,就申请撤销坦洲镇宝珠南路二期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函复如下: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一条和《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府〔2020〕86号)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同意撤销《关于坦洲镇宝珠南路二期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审批〔2011〕289号)。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9日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撤销坦洲镇宝珠南路二期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收悉。经研究,就申请撤销坦洲镇宝珠南路二期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函复如下: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一条和《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府〔2020〕86号)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同意撤销《关于坦洲镇宝珠南路二期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审批〔2011〕289号)。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