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莎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需将中山市南朗街道南朗村亨美经济合作社属下的3.0235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的面积、位置和范围:3.0235公顷,位于中山市南朗街道南朗工业区龙华一路(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拟征收土地现状:中山市南朗街道南朗村亨美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3.0235公顷,已建设使用。
补偿安置方式:南朗镇建设发展公司于2000年12月6日与所有权人南朗村亨美经济合作社(原南朗十一队)签订了征地协议,并分三次于2002年1月15日、2003年1月6日及2003年11月4日共支付了征地补偿款48.6168万元,已落实补偿安置。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上抢建、加建的建(构)筑物,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2月4日。
特此公告
附件:D25EEA20210237征地示意图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85212223;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体育路18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