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中山市横栏镇贴边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项目(“三旧”改造项目),横栏镇贴边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申请将位于横栏镇贴边村的2.2420公顷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面积、位置和范围:2.2420公顷,位于中山市横栏镇贴边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中山市横栏镇贴边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2.2420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三、补偿安置方式:中山市横栏镇贴边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经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2.2420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不涉及征地补偿、安置补助、留用地安置、社会保障等补偿内容。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公告事项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需要申请听证的,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预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上抢建、加建的建(构)筑物,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5月7日。
特此公告
附件: D17HHA20220109征地示意图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87612298;
联系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307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