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中山市大涌镇青岗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录入时间:2021年01月11日 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宗地位于中山市大涌镇青岗村,证号:中府国用(2012)第2700504号,用途:工业用地,用地面积6239平方米,使用权人为中山市大涌镇青岗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申请按控规变更该宗地指标。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变更后指标:容积率0.8-2.5,绿地率15-2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24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东区投资大厦二楼208办公室,逾期视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