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中府国用(2013)第易0500089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录入时间:2021年04月16日 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中府国用(2013)第易0500089号用地位于中山市小榄镇升平路侧,用地面积为525.3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李权尧,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在总体规划中为居住用地,在土规中为城镇建设用地,位于《中山市小榄镇C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C04-4/01地块上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办理规划报建时建筑面积不能超过10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 4 层,第三层建筑楼面高度不得大于12米,建筑高度控制在 15 米以内。第四层建筑面积不能大于首层建筑面积的一半,只能作辅助用房,其高度不得超过3米。(该用地属国有出让用地,容积率按出让合同约定执行不得大于1.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22116705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