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丰水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前信息公示

录入时间:2022年01月05日 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名称

大丰水厂三期扩建工程

项目单位

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

中山市港口镇马大丰村 

项目总投资

(万元)

  72504.15万元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21835.89

项目建设性质

扩建

计划动工

时  间

202210

计划竣工

时  间

20244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项目总建构筑面积21835.8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预臭氧接触池1座,构筑物面积251.32平方米;絮凝沉淀池下叠清水池2座,构筑物面积5880平方米;均质滤料滤池1座,构筑物面积2689.40平方米;后臭氧活性碳深度处理综合池2座,构筑物面积7465.28平方米;浓缩池1座,构筑物面积1910平方米;反冲洗泵房1座,建筑面积510.39平方米;中间提升泵房及鼓风机房、反冲洗泵房1座,建筑面积2283.70平方米;臭氧制备车间及氧气站各1座,建筑面积685.80平方米;变配电间1座,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项目常规处理工艺规模为20万立方米/天,活性炭深度处理工艺规模为60万立方米/天,中间提升泵房和预臭氧接触池土建规模按80万立方米/天建设,设备安装规模为60万立方米/天。

批前公示期限

202215 日至 202117

审批部门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6089982801

076089817130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B60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窗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间可以将意见发送至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服务办公室电子邮箱zsfgspb@163.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