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申请核准备案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工程系列机电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明阳智能机电专业职称评委会”),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予以核准备案,有效期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6年12月12日(为期三年)。
明阳智能机电专业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公司”),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明阳智能公司中央研究院管理部,负责明阳智能公司(仅限于本公司,不含子公司、分公司等)工程系列机电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的自主评审工作,职称评审工作方案、评审办法、评价标准条件按照备案进行(具体见附件1-3),如有变动请另函报我局备案。
请遵照国家和省职称评审政策规定,按照国家和省的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评委会管理,严格把握评审范围,规范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质量。
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