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投标管理,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各镇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季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安排,我局于2021年3月23日-25日对全市各镇街开展了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通过“双随机”系统抽取了6个公开招标项目,其中坦洲镇3个、翠亨新区3个。检查后对其中2个项目发出了整改通知书。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备案材料不全。检查发现“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北部标段景观工程部分)施工监理”项目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未按《关于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招标备案等事宜的通知》(中建通〔2020〕37号)要求向监督部门提交评标资料、投标资料等纸质原件。
(二)未公开合同订立及履行信息。检查发现“临海科技新城(二期)高低压配电项目”未按《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通知》(中建通〔2019〕28号)要求公开合同订立及履行信息。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招标人应认真履行招标人职责,落实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要求做好信息发布各项工作;镇街招投标监管部门应强化日常工作检查和监督,对不按照规定备案或发布招标投标信息的行为,对相关的责任主体应依法纠正和处理。
特此通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