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办〔2020〕22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领军企业培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办〔2020〕2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中山市制造业龙头(培育)骨干企业、领军培育入库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中山市制造业龙头骨干(培育)企业和领军培育入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报名额
(一)制造业龙头骨干(培育)以及领军培育入库企业人才子女新生入读小学和初中的,由市教育体育局协调安排2个市内优质学校学位。
(二)制造业龙头骨干(培育)以及领军培育入库企业董事长子女新生入读幼儿园、小学、初中或从市外转学的,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镇街教育部门配合,根据学位情况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到市内学校就读,限本人使用。
三、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制造业龙头骨干(培育)企业和领军培育入库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见附件2);
(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资格评选证明材料(含评选依据、公示情况或企业决策文件);
(三)企业人才及其子女的户口簿(出生证)、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能证明亲子关系或收养关系的材料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企业人才的参保证明;
(五)企业责任承诺书(附件3)。
四、申报形式
(一)申报形式
1.企业将申报材料统一扫描生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设置为“龙头骨干企业+企业名称+人才姓名”,同可编辑的电子版申请表于2022年4月29日前一并发送至中山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邮箱(zsgjrcg@163.com)。联系人:何健莹,联系电话:28118019。
2.申报企业须按申报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一份),材料要求有封面(注明企业名称、申报项目、申报日期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目录、分页,并将材料(含电子版)于2022年4月29日前提交所属镇街工信部门。
3.请各有关镇街工信部门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创新科(市政府大楼6楼635室),电子扫描材料通过粤政易发送到制造业创新科郑凤珊。
注意事项
(一)企业人才在申报子女入学需求后,仍需按照市教育体育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如实登记入学信息。具体时间和登记要求请关注市教育体育局发布的公开信息。
(二)如企业同时满足总部企业、龙头骨干企业、领军培育入库企业入学服务的,按企业意愿择一选择原则执行。
附件:1.中山市制造业龙头骨干(培育)企业和领军培育入库企业名单
2.中山市制造业龙头骨干(培育)企业和领军培育入库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3.企业责任承诺书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5日
(联系人:郑凤珊,电话:8833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