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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中山市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号:中工信〔2022〕55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3-03 浏览次数:- 分享:


火炬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2〕2号)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局,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山市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扶持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电子基地智能装备产业孵化器”1个项目,扶持金额600.5万元(附件1)。

  二、请你局通知项目单位填好《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2,表格须按照项目单位开户信息完整填写),并准备收据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于2022年3月10日前提交到我局技术改造投资科。收据须盖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与项目单位及开户名称相同),抬头写“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容写“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项目资助款”,收据“出纳”和“经手人”至少需有一处签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盖项目单位公章。项目单位还须于3月10日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银行账号和开户许可证等信息。

  三、镇街工信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工信〔2021〕205号)等文件规定,加强项目跟踪、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管理,切实负起资金监管责任,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附件:1.中山市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项目计划

             2.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

             3.中山市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镇街绩效目标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日            

  (联系人:夏小刚,联系电话:8832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