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第二批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

文号:通知〔2022〕50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3-25 浏览次数:- 分享:


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第二批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便函〔2022〕791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开展辖区内企业开展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是在中山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内有典型案例。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三)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遴选条件》(附件2)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要求

  (一)拟申报单位(含2021年推荐上报的省机器人骨干企业、省机器人培育企业、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单位)在符合上述要求以及附件2相关领域遴选条件基础上,对应填写申报书(附件3),并提供营业执照、近3年审计报告、资质认定、知识产权、信用中国报告、承担项目、服务案例等相关佐证材料。2021年已入选第一批合作伙伴名单的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和组织相关资料,报送至所在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严格把关,按推荐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并于4月10日前将推荐上报文、推荐汇总表及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后,推荐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第二批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

              2.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遴选条件

              3.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申报书

              4.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推荐汇总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3日           

  (联系人:工业互联网与数字产业科 郝毫保,88308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