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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测算工作的通知

文号:中山制造强市〔2022〕20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7-01 浏览次数:-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2〕8号,附件2)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测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组织制造业投资奖励是促进稳投资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省、市政府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政策措施的实际工作步骤。请各镇街高度重视,将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事项抓紧抓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督促辖区内工信、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对待测算项目,加强项目评审监督,及时按规定完成好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工作。

  二、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及时组织辖区内总投资10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开展测算工作(项目可参考附件3,包括但不限于名单内的项目),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一)测算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实施地在中山市境内,并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

  2.项目行业类型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制造业行业,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行业代码为准。

  3.项目立项和“十四五”期间预计完成总投资须10亿元以上。

  4.项目未获得过省重大制造业项目投资奖励的支持。

  5.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相关领域政策规定,以及环保、节能、安全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项目不存在未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形。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效益情况等内容(附件4)。

  2.项目承诺书应包括材料真实性、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申、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的承诺书(附件5)。

  3.测算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6)。

  4.测算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测算项目实施地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项目代码回执(测算项目单位登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打印获取)。

  6.测算项目申报期内专项审计报告(含固定资产投资相关情况)(附件7)。

  7.测算项目在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报投资奖励的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明细清单(附件8)和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相关凭证(含发票、付款凭证、合同等)。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发票和付款凭证时间均应在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内,核算时应遵循发票和付款金额从小原则。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包含设备、厂房等基础设施,须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土地资产和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设备不计入测算和奖励范围。因固定资产投资形成的税款不计入测算和奖励范围。

  8.测算项目建设现场施工进度、厂房、设备(含铭牌)等能证明项目投资真实性的图片资料。

  9.其他佐证材料。

  项目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前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2份),报送至所在镇街工信主管部门。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必须编制页码、目录,装订成册(胶装),加盖公章(含骑缝章)。申请材料内容应当真实、清晰、有效、规范,提供相关凭证复印件的,要注明“与原件相符,对其真实性负责”相关字样。

  三、其他说明

  (一)各镇街对项目及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请各镇街于2022年7月14日前将上述项目材料(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测算项目汇总表(附件9,须加盖镇政府或部门公章)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投资科。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依据项目情况进一步组织专家评审及现场核查,请各镇街按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三)我市将结合本地制造业投资建设实际、财政资金政策和管理相应规定,研究制定2023年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支持项目申报通知或指南,后续的支持项目申报以正式通知为准。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2〕8号)

             3.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参考名单

             4.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封面及申请报告

             5.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申报承诺书

             6.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基本情况表

             7.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8.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表

             9.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情况汇总表


中山市制造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联系人:刘涵,联系电话:8832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