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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文号:通知〔2022〕213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8-24 浏览次数:- 分享:


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工信〔2020〕94号),为做好2023年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于2021年度新上规(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期间上规)且在2022年2月底前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验资报告;

  (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项目资助申请表(附件2);

  (五)公司章程。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注意事项

  申报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项目的企业可同时申报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专项扶持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进行项目申报。新注册的用户,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申报企业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注册地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

  (二)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请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9月2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上报,提交书面申报材料1份,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资料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填写的内容统一用电脑打字,申报材料用A4纸印制装订成册,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需要企业和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签名、盖章的表格和承诺书须亲笔签名、填写日期、加盖公章后再扫描上传。

  附件:1. 项目申报承诺书

             2. 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项目资助申请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4日          

  (联系人:王璐璐,8830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