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的补充通知

文号:中山制造强市〔2022〕61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0-28 浏览次数:-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根据市政府工作指示,现将具体工作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审核把关。各镇街对入库企业的资格要严格审核把关,确定辖区奖补名单,并对奖补名单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文件规定不予奖补的,一律不纳入推荐名单。奖励对象不包括2018年以来已享受省财政小升规奖励企业、新投产企业(当年投产即上规企业)、“转专业”企业(非工业类规上企业转为工业规上企业),以及“跨地市”企业(省内A市规上工业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至省内B市),以及近三年存在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企业。

  二、延长申报时间。为使企业有更充足的项目申报时间,经研究,现决定将2022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申报时间2022年1031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自动关闭。请各镇街再次梳理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其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s://fczj.zs.gov.cn/)进行项目申报,企业只需填写入库申请表(附件2),法人签名(章)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系统,申报材料于11月1日报送至我局。

  三、镇街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各镇街要严格按照中山制造强市〔2022〕44号文要求,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辖区内所有推荐企业(含第一次推荐企业)填入《中山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入库汇总表》(附件1),由镇街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区管委会、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该附件将作为申报材料上报市政府备案。

  附件:1.中山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入库汇总表

             2.中山市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入库申请表


                     中山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王璐璐,联系电话:8830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