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各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企业修改完善报告及审核确认等环节,确定了中山市2023年第一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企业名单(见附件)。现将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6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清洁生产是个持续的过程,请已通过验收的企业再有新的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情况下,继续开展下一轮清洁生产审核,不断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提升企业竞争力。
二、各镇街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并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审核,各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相关评估验收机构或当地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部门沟通。
附件:中山市2023年第一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企业名单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