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和开展已公告企业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附件 1-4)有关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申报企业要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且承担相应责任。各镇街要严格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对符合要求的,将有关申请材料一份(含电子版光盘)及推荐函于4月4日前报我局技术改造投资科。我局汇总后推荐到省工信厅,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同步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附件:1.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
2.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
3.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4.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
5.已列入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名单
6.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4日
(联系人:夏建荣,电话:88329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