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便函〔2023〕127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街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指导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开展自评价,编制申报书,并加强对申报企业自评价结果及证明材料的审核把关。企业自评价得分低于80分不予推荐。
二、请小榄镇工信部门,加强对示范企业的跟踪指导和服务,组织第二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中山榄菊日化实业有限公司填报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动态管理表,并做好动态管理审核及上报工作。
三、请于2023年6月8日前,将镇街级推荐文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第五批)推荐汇总表、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动态管理表等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同时,请报送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纸质版 1 份送我局技术改造投资科。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5日
(联系人:夏先生,电话:8832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