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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企业搬迁腾挪补助的通知

文号:通知〔2024〕34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2-23 浏览次数:-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企业搬迁腾挪补助实施细则》,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企业搬迁腾挪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符合《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企业搬迁腾挪补助实施细则》补助条件,并于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搬迁的规上工业企业。

   二、租金补贴时间

  (一)2023年度已申报搬迁腾挪租金补贴的企业,或企业于2022年12月1日前搬迁,但未申报2023年度搬迁腾挪租金补贴的,本次申报租金补贴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搬迁的企业,本次申报租金补贴时间从企业租赁开始之日的次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搬迁腾挪租金补助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厂房租赁合同、租金发票或转账支付凭证等;

   (四)现租赁厂房面积材料(如房产测量图、场地平面图等);

   (五)搬迁腾挪前原厂房面积材料(如原厂房租赁合同、不动产权证等)。

   2023年度已申报搬迁腾挪租金补贴的企业,如现租赁面积未发生变更的,可不提供第(四)(五)项材料。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home进行申报(原中山市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业务已迁移到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

   2.网上预审。各镇街对辖区搬迁腾挪补助项目网上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与真实性审查。包括对申请单位是否符合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申请表单填报是否完整准确等进行预审,预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将信息告知申报单位。

   3.资料初审。项目通过网上预审后,申报单位需从申报平台上导出申报材料并打印(统一A4纸),相关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要求有封面,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与骑缝章。申报单位将上述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相应镇街。镇街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加具镇街政府初审意见后提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专家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镇街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展现场核查。

   5.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评审后,对相关补助资金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6.批准。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纳入专项资金项目库,待预算安排资金下达后,报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审议,作为资金拨付的依据。

   (二)申报时间

   1.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星期五),请各企业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网站申报功能将于3月8日18:00点自动关闭,逾期不能申报),并于3月15日(星期五)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属镇街。

   2.镇街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请各镇街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纸质材料初审并加具推荐意见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上报我局工业发展科(地址: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39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发函请税务部门核实申报企业是否在申报通知发出之日上两年度起至资金拨付前因存在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等行为被税务部门处罚,对因存在相关行为被税务部分处罚的企业取消其申报资格和奖励资格。

  

   附件:1.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搬迁腾挪项目租金补助申请表

                2.各镇街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企业搬迁腾挪补助申报工作联系方式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3日    

 

  (联系人:郑先生、尹小姐,电话:88315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