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2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和程序组织开展推荐相关工作。推荐范围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企业或园区按照自愿原则,依据《暂行办法》相关标准要求,编写评价报告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提交,同时提交一份申报材料电子版给所属镇街(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1日)。
二、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企业近三年有无正常经营生产;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 重问题的情况进行核实。镇街初审通过后出具推荐函通过粤政易发送给联系人。
附件:1.推荐绿色制造名单汇总表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 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夏先生,联系方式:8832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