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中山市中小微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现代企业制度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文号:通知〔2024〕262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0-16 浏览次数:- 分享:


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3〕9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中山市中小微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现代企业制度项目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标准

  根据中府〔2023〕98号文件规定,对经认定后实施股份制改造的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市级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按企业实缴注册资金总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助。改制后优先纳入上市后备企业,按上市后备企业有关政策给予支持。

  申报主体主要包括:

  (一)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培育企业;

  (二)2022年市级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三)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2025年现代企业制度奖补项目入库申请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

  (五)验资报告;

  (六)股东会决议(如有);

  (七)公共信用报告(“信用广东”网下载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本次采用线上、线下同时申报的形式,线上线下申报材料应保持一致。线上由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进行项目申报,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线下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请各企业将纸质材料于11月4日前交至所属镇街工信主管部门。

  (二)镇街审核

  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各镇街按照《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工作要求进行审核。

  线上请各镇街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上报,线上审核工作请于11月6日前完成。线下对企业入库申请表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于2024年11月12日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纸质材料推荐上报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5年现代企业制度奖补项目入库申请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4日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88307014)


附件下载: 通知262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