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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通知〔2025〕25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2-17 浏览次数:- 分享:


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便函〔2025〕270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预申报的企业

  有意愿申报认定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第一批、第四批到期申报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在广东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统称合规经营);

  (三)申报认定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须是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满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附件1),到期复核企业暂不要求“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三、有关要求和其他事项

  (一)由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模块暂未开放,参加预申报企业需按《纸质材料及装订要求》(附件2)要求,提供纸质的新申报或复核申请书(附件3、附件4)和相关佐证材料(审计报告暂以会计报表替代),需装订成册、制作目录和加盖公章(封面及骑缝处);于2025年3月5将电子和纸质版申报资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各镇街联系人处(附件5)。

  (二)各镇街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主导产品符合工业“六基”、制造强国战略和网络强国建设的企业,进行广泛动员、组织初审把关、积极推荐申报。

  (三)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5年3月7日前将经过初审的企业电子和纸质版申报资料、盖章版汇总表(附件6、附件7)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联系人处。

  (四)市局审核后会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由省厅组织力量进行基础要求把关及提请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给出修改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申报材料质量。

  附件:1.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2.纸质材料及装订要求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申报申请书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5.镇街经办人联系方式

              6.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申报汇总表

              7.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汇总表

              8.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7日      

  (联系人:朱先生、王女士,电话:0760-8830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