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山市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共资助“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等项目11个,资助金额合计174万元(附件1)。
二、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项目单位填写《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2,表格须按照项目单位开户信息完整填写,如有括号必须注意半角或全角),交由镇街工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三、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有关材料后,于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前统一交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投资科(市政府大楼407室)。
四、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工〔2024〕17号)、《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工信〔2021〕205号)等文件规定,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各镇街要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3),加强项目跟踪,切实负起资金监管责任,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 (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助计划
2.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
3.中山市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绩效目标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8日
(联系人:夏先生,电话:0760-8832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