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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文号:通知〔2025〕69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4-03 浏览次数:- 分享:


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5〕4 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认定和复核对象

  (一)2025年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2025年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四)2019、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申报(复核)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相应模块的“去申报”或“去复核”进入办理。

  二、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申报(复核)均应满足相应类型企业的评价认定标准。

  三、组织实施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按照《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以下简称《细则》)执行。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附件2),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系统(需有目录和每页标注页码)。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5月2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工作。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附件2),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系统(需有目录和每页标注页码);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7月2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工作。

  (三)其他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企业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并按照要求上传佐证材料。根据有关要求,企业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工信部门要从落实制造业当家、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细则》宣贯力度,广泛动员,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要通知到每家到期复核的创新型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充分挖掘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做到应报尽报。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初审。请各镇街工信部门严格按照《细则》要求的申报条件,登录培育平台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

  1.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需下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需截图企业经营情况),以镇街为单位打包汇总;

  2.开展实地抽查(比例不低于推荐总数的20%),填写实地检查情况表(附件5,需签字原件);

  3.汇总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镇街推荐汇总表(附件6,需盖章版原件和可编辑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65日前一并报送市局审核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请各镇街工信部门严格按照《细则》要求的申报条件,登录培育平台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

  1.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信用中国需下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需截图),以镇街为单位打包汇总;

  2.开展实地抽查(比例不低于推荐总数的20%),填写实地检查情况表(附件5,需签字原件);

  3.汇总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对应的镇街推荐汇总表(附件7,需盖章版原件和可编辑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85一并前报送市局审核

  附件:1. 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2. 佐证材料清单

      3. 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4. 战略性产业集群及对应行业

      5. 实地检查情况表

      6. 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汇总表

      7. 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

      8. 镇街经办人联系方式.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日               

  (联系人:朱先生、王女士,电话:0760-8830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