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193号),结合本局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分析
(一)事项名称
涉及我局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事项主要有2项:
1.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核准;
2.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
(二)基本情况
按照粤办函[2018]19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事项办理情况,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核准”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均已实现在网上办理,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以及项目审批结果等信息已实现公开,公众可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中查询。同时,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政务服务栏目下,也可在线申办,查询有关内容。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对项目批准服务信息及批准结果信息做到该公开的坚决公开,争取将涉及我局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事项均依法对外公开。
(二)强化公开时效。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法律、法规、规章对项目法人单位公开项目信息作出明确规定的,依法按时公开项目信息;法律、法规、规章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建议项目法人单位公开有关项目信息。
三、组织保障和监督
本局将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对有关科室、项目法人单位落实本方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