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0〕 237号)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9〕35号)精神,省级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和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新上规奖励项目已完成公开申报、镇区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和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新上规奖励入库项目拟安排资金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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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和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新上规奖励入库项目拟安排资金计划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