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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和发布空置标准厂房信息的通知

文号:通知〔2021〕137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6-10 浏览次数:- 分享:


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全力促进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帮助订单充足的企业通过租赁或购买空置标准厂房快速扩产,省工信厅今年开展全省各地空置标准厂房信息的动态征集和发布工作。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和发布空置标准厂房信息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1〕20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全市各镇(街)符合规划的区域内,权属清晰合法,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环保要求,可以出租或出售的空置标准厂房。

  二、工作安排

  (一)各有关企业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和征集条件,整理空置标准厂房相关信息,填写《空置标准厂房信息表》(附件2),向所在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

  (二)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各有关企业单位填报的《空置标准厂房信息表》,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局。

  三、有关要求

  (一)征集工作以自愿为原则,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工作安排积极组织有关企业单位落实征集工作,于6月23日前汇总报送我局。从7月份开始,于每月25日前更新情况,请相关企业及时提供标准厂房变动信息,经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局。

  (二)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明确 1 位联络员,负责空置标准厂房相关信息报送工作。联络员名单(附件3)请于6月11日前通过粤政易报送我局工业发展科陈汉权。


  附件:1.空置标准厂房信息表

            2.联络员名单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8日            

  (联系人:金昕、陈汉权,联系电话:88315789)


附件下载: 3.联络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