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中府〔2019〕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中山市总部企业认定办法》、《中山市总部企业认定办法的补充规定》、《中山市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山市总部企业经营贡献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拟定了《中山市总部企业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山市总部企业资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提出意见时间: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2月18日
联系电话:88315757
监督电话:88236289(派驻纪检监察组)、88260286(机关纪委)
地 址:市政府大楼六楼619室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