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提出意见时间:
2020年10月16日-10月30日
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88307014
邮件:qyk0760@126.com
通信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37室
附件: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