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决策公开

关于废止《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实施细则》的通告

文号:中工信〔2021〕187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5-31 浏览次数:- 分享: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要求,经研究,《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和《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实施细则》(中经信〔2016〕257号)等2份文件由于不符合当前文件要求,决定予以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1.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中经信〔2016〕257号)

            2.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实施细则(中经信〔2016〕257号)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