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机构):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2021年政 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21〕91号)要求,局办公室结合我局业务职能及各科室工作分工,形成了《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下称《分工方案》,见附件)。请认真对照《分工方案》要求,扎实做好相关政务公开工作,于2021年9月20日、12月20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至局办公室汇总。
附件: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分工方案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