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按《通知》要求组织施工设备生产企业,按照自愿参与原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书”(附件1),对企业提交的申报书进行汇总、审核后,形成推荐意见,并填写“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汇总表”(附件2)。请于2023年2月13日前,将推荐意见、“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汇总表”和企业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各2份)等材料报送我局技术改造投资科。
附件:1.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书
2.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汇总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8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夏建荣,联系电话:88329004;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彭妍君,联系电话:8831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