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解读(已废止)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9-17 浏览次数:- 分享:


政策原文: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已废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新的政策文件起修订了规范性文件《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的起草背景说明

  2018年8月我市出台了《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府办〔2018〕28号),2019年09月印发了《中山市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中山市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在新一代人工智能、5G行动计划中明确将5G、人工智能建设纳入《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重点发展领域和《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支持范围。为此,为集中资源促进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规范项目资助与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修订完善《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建立项目资助管理制度。

  本细则按照《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明确了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资助的申请条件、申报要求、审批程序等,以及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需要履行的财务管理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的责任等。

  (二)确定支持范围及标准。

  1、资助方式。资金采用无偿资助(补贴、奖励、贷款贴息、配套支持)和有偿资助(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支持。

  2、本细则根据三个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要求细化了支持范围和标准,共四个方向,包括:

  方向一、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落地;

  专题一:优质项目落地补贴。

  专题二:设备转入补贴。

  专题三:项目过渡性用房补贴。

  专题四:项目核心设备补贴。

  专题五:项目引入股权投资。

  专题六:项目融资补贴。

  方向二、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企业做大做强;

  专题七:企业经营贡献奖。

  专题八:创新平台建设奖励。

  方向三、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专题九:支持应用项目建设。

  专题十:支持新一代智能产品应用。

  专题十一:支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管理能力提升。

  方向四、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能力;

  专题十二:支持高端软件研发补贴。

  专题十三:支持引领性产业化项目研发投入。

  对重特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招商项目或国家、省要求资金配套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可通过一事一议确定奖补方式和额度。

  3、原政策中固定资产投资补贴、增资扩产和技术改造补贴、兼并重组补贴、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补贴等按市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在本细则中删除。

  4、按照行动计划任务内容以及产业发展方向,新增了支持应用项目建设、支持新一代智能产品应用、支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管理能力提升、支持引领性产业化项目研发投入等条款内容,并对有关目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资金申请每年集中办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本细则、年度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以及资金情况,按照项目入库申报的方式,发布项目入库申报通知,列明申报领域、申报条件与入选范围与数量、申报所需资料,并通过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属镇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股权投资项目由市国资委下属负责资金运营管理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申报企业近3年内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申报。

  2、同一项目不得向市级多个资金主管部门申报资助;入库企业可按规定申报我市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如与本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根据企业意愿择一执行。申报企业可自主选择支持方向中的一个方向申报,“方向一”可以同时选择一个或多个子项(专题)申报,其余方向每年度只能选择一个子项(专项)申报。申报“项目核心设备补贴”的项目,不能申报“项目融资补贴”。

  3、属于事前资助的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中山市产业扶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进行项目验收。属于事后奖补项目,需按要求提供实际投资证明等材料。

  4、涉及的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资金使用和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严格按规定执行财务处理,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追回财政专项资金。

  三、政策特点

  (一)聚焦行业发展重点领域。

  为培育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新动能,本细则聚焦5G等新一代通信网络、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激光器件、新型材料及器件、物联网、超高清视频、高端软件、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重点领域,支持产业前瞻性布局,支撑试点、示范企业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推动产业新旧动能转变。

  (二)全周期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立足中山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基础,从项目初期落地补贴、投融资支撑,到建设过程中的过渡性用房补贴,到项目投产后的研发及应用、管理能力提升等全过程、多角度制定了支持政策,整体性、系统性支持产业企业突破式发展。

  (三)划分四个支持方向精准项目分类支持。

  按照三个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围绕项目落地、落地企业做大做强、新一信息技术在工业企业的新模式新业态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等,将支持措施划分为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落地、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能力等四个方向共14个专题,分类、精准支持重点产业项目的建设和应用创新。

  (四)采用“先入库、后资助”的方式支持。

  经受理审查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项目评分确定支持项目入库名单和项目优先顺序,根据正式下达的专项资金制定资助计划,经相关审批流程办理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