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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免申即享,最高奖补30万元!中山这些企业可受益

信息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4-03-31 浏览次数:- 分享:

  3月13日,记者采访获悉,新修订的《中山市工业绿色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出台。《细则》提出,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及绿色数据中心、节能、节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对成效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至30万元的资助。

  3年引导20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据悉,《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引导中山市内20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促进一批企业和产品申报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提升企业绿色化生产水平。

  《细则》明确,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七类园区和企业:通过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获评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绿色设计产品;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企业;列入省级及以上工信部门公布的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目录的企业;获评省级及以上工信部门认定的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获评国家级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获评省级节水标杆园区、企业,获评市级节水型企业;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准入)公告名单的企业。

  提升中山制造“含绿量”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与旧版实施细则相比,本次修订新增加了对获评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企业、市级或以上节水型园区和企业、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废钢铁、废纸加工、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环保装备制造业等)规范(准入)公告名单企业的奖励;对列入省级及以上工信部门公布的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目录的企业,由原本对企业一次性资助改为对单个产品进行资助。

  《细则》调整后,将进一步引导企业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碳,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改造,构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现代化产业格局。

  《细则》相关奖补资金将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开展,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奖补条件的对象进行审核并办理拨付手续,无需额外申报,切实加强惠企政策兑现,提高企业对政策的获得感。

  转自:中山日报


政策原文:中山市工业绿色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