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49-1953年行政区划
1949年11月,中山县建立新的区乡体制,今南区归第一区(驻恒美)管辖。
1951年1月,第一区驻恒美,辖8个乡(港口乡、长洲乡、莲峰乡、旗鼓乡、马岭乡、梅岭乡、北溪乡、鹿鸣乡),共51个村。
今沙涌、恒美、竹秀园、上塘划入旗鼓乡;长环、板桥、梅坪、芦溪划入马岭乡;渡头、福涌、曲涌、寮后、金角环、月山划入梅岭乡;北台、曹边、树涌、沙田划入北溪乡。
1953年6月,第一区驻恒美,辖12个乡(沙岗乡、沙涌乡、竹溪乡、恒美乡、渡头乡、福涌乡、北溪乡、湖州乡、深湾乡、金钟乡、马岭乡、石鼓乡)。
(二)1955-1976年行政区划
1955年8月,第一区改为沙涌区,驻沙涌乡,辖12个乡(同1953年),57个行政村。
1957年,沙涌区分为沙涌乡和北溪乡。
沙涌乡驻沙涌,辖7个行政村(沙涌、恒美、渡头、竹溪、福涌、马岭、石鼓)。
北溪乡驻北溪,辖6个行政村(深湾、金钟、湖州、北溪、广福、板芙)。
1958年9月,沙涌乡、北溪乡分别改为沙涌耕作区、北溪耕作区,属三乡公社管辖,原行政村改为生产营,2个耕作区管辖范围不变。
1961年,设置环城区,驻沙涌,辖环城、库充、沙涌、长江4个公社,共69个生产大队。
1967年,设环城公社,驻沙涌,辖沙岗、库充、亨尾、新村、向阳(长命水)、小鳌溪、大鳌溪、长江、土瓜岭、起湾、老富头、沙涌、恒美、竹溪、渡头、马岭、龙塘、石鼓、白沙湾、福涌、北溪等21个生产大队,共187个生产队。
1976年12月,设环城公社,驻沙涌,辖沙涌、恒美、竹溪、渡头、福涌、沙田、树涌、曹边、北台、沙岗、马岭、库充、亨尾、新村、紫马岭、三溪、小鳌溪、大鳌溪、长江、土瓜岭、起湾、齐东、老富头、白沙湾等24个生产大队,共150个生产队。
(三)1979-1983年行政区划
1979-1983年,中山为广东省佛山市辖县。全县行政区划为3个区级镇、24个公社及五桂山建设指挥部,共辖415个生产大队、3470个生产队。
1981年8月,设环城公社,驻沙涌,辖26个生产大队,168个生产队,共49个自然村。
1983年中山撤县设市,11月,环城公社改置为环城区,驻沙涌,12月,撤队建乡,原生产大队撤销,改置为乡。环城区辖乡14个。
(四)1984年-1987年行政规划
198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山县改为县级市。同时,根据宪法规定,公社实行政社分设,建立区乡体制,将原来的“人民公社”改为“区公所”、“生产大队”改为“乡”。
1984年2月,将原来24个公社及五桂山建设指挥部改为25个镇(区),其中环城公社改称环城区,街道办事处驻渡头口,辖1个社区,下设1个居委会(环城居委会)和28个村委会(沙涌、上塘、恒美、竹秀园、渡头、福涌、寮后、金溪、沙田、树涌、曹边、北台、龙环、马岭、沙岗、槎桥、新安、库充、亨尾、新村、三溪、小鳌溪、紫马岭、土瓜岭、起湾、齐东、老富头、白沙湾)。
1986年12月,市区范围扩大,郊区、环城、张家边划入市区,其中,环城区办事处驻渡头口,辖居民委员会1个(环城居民委员会),村委会28个。
(五)1988年至今行政规划
1988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中山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1988年12月,新设东区街道,把环城区下辖的沙岗、槎桥、新安、库充、亨尾、新村、三溪、小鳌溪、紫马岭、土瓜岭、起湾、齐东、老富头、白沙湾14个行政村(村委会)划入东区街道,环城区其余行政村不变。
1990年12月,环城区办事处,驻恒美,辖区范围不变,辖居委会1个,管理区(村委会)保留13个。
1998年,环城区改称南区,辖居委会2个(环城居委会、城南居委会),村委会14个。
2001年9月,环城区区划调整,沙田、树涌两村合并为树涌村委会,驻树涌。上塘村、沙涌村合并为沙涌村委会,驻沙涌。福涌、寮后、金溪三村合并为福涌村委会,驻寮后。曹边、北台、分花水三村合并为北台村委会,驻北台。马岭、龙环两村合并马岭村委会,驻马岭。合并后,南区办事处辖居委会2个,村委会8个。
2005年,恒美、渡头、沙涌、树涌、北台、竹秀园6个村民委员会改制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区办事处辖社区居委会8个,村民委员会2个。
2006年,马岭村、福涌村两个村民委员会改制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区办事处辖1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4年至今,社区合并,南区办事处辖城南、良都、马岭、北溪等4个社区,14个经联社,1个经济社。
2020年9月15日,南区办事处改称南区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1日,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南区街道环城社区。南区街道办事处辖城南、环城、良都、马岭、北溪5个社区,14个经联社、1个经济社。
南区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