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律师事务所管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促进律师队伍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反馈意见期限:即日起至8月31日止;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760-88363925)、电子邮箱(zssflgk@126.com)、通信(中山市博爱五路68号中山市司法局222室)。
详见附件:关于加强和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中山市司法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