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和《中山市司法局 中山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第二批)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7月2日至7月8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中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88363793。
中山市司法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