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山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围绕省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全力推进司法行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我市获评优秀等次。在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得到省厅认可并作交流发言,人民日报客户端进行了报道。中山党员律师为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支撑,获得省委组织部和省司法厅点赞。在2020年1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推行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考核验收中,荣获优秀等级。工作举措和成效7次、《善平先生普法笔记》(全集共25集)被《学习强国》采用。“智慧社区矫正项目”“‘僵尸’行政文件清理”“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等3篇信息被省委办采用,“智慧”指挥中心工作获澎湃新闻政务号报道。
2020年,办理各类规范性审查业务708件,组织参与各类专项文件清理任务7次。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办理各类法律意见647件。行政复议案件收案1731件,同比增长2.71%。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和被申请人的诉讼、复议案件410宗。承办法律援助案件8180件。办理公证总数30860件,公证涉及标的额4.59亿元。全市共有7家司法鉴定机构,71名司法鉴定人,共受理4751宗鉴定案件。全市共有执业律师1465人(不含公职律师),律师所130家,代理各类案件4210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42048件。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5749宗,成功调处5614宗,调解成功率97.65%,履行案件5466宗,履行率达97.36%,司法确认159宗。举办各类普法活动955多场,派发普法宣传资料33万多份,受众达500多万人次。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发挥统筹抓总职能,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加强法治建设谋划推进工作。代拟《中山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20年法治中山建设评估方案》《关于调整优化全面依法治镇(区)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组织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暨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通报了2019年法治中山建设评估结果。举办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政绩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二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举办第三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暨民法典宣讲会活动,高质量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中山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专题讲座等。三是全力推进重点改革任务工作。印发《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行行政指导、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代拟《中山市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印发全市,印发《中山市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保障行政裁决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代拟《中山市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意见(试行)》等一系列文件,举办政策解读会,全省首个城市在镇街上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全面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和服务。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形成《关于落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有关工作的报告》。
(二)构建法治制度体系,为重振虎威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加强制度供给。坚持在市委领导下立法,稳步推进《中山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修正草案)》《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率先全国制定了政府规章《中山市政务数据管理办法》,以法律刚性解决困扰多年的政务数据割裂、共享梗阻、政务服务困民扰民等问题。落实《中山市政府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工作办法》,通过征集、推荐、邀请、协商、实地走访等方式选取25个政府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牵头组织研究制订规范翠亨新区运行的政府规章,激发火炬开发区和翠亨新区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施行后,在全省率先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率先把镇街一级政府列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一并公布,从源头防范“带病文件”“奇葩文件”出台。二是深化制度减负。清理一批历史遗留的、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阻碍法治化营商的“僵尸文件”,废止各类文件226份,其中,市政府文件98份,市属各部门文件128份,各镇街根据权限自行公布废止行政文件148份。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宣布取消证明事项共77项。三是全力支持中山“三个年”建设。审核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公建设施配套、城市规划等方面的17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举全市法律服务力量参与市征地拆迁、重大平台建设工作,为南沙港铁路(中山段)、中开高速、岐江新城征地项目等30多个市级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出具528件公证法律文书、法律意见647件。
(三)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一是搭建“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造智能法律助手“AI法律顾问”,4月上线以来,已有1000多人通过“AI法律顾问”获得法律咨询、常用法律文书下载等服务。11月份,“中山智慧公证”服务再升级,正式上线“零跑腿”线上公证平台,线上服务内容包括委托、声明、出生、亲属、无犯罪记录等40项公证事项。二是推进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建立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联动衔接机制,在全省率先组建市级公职律师调解队伍。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共同建立退役军人调解工作室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 助力创文”、根治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系列活动,助力脱贫攻坚和中山创文。制定《中山市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市各司法所挂牌成立“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工作站”。开展对接工作试点至今,通过调解工作站调解处理的行政争议3200多件。指导市人民调解协会与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广东办事处建立纠纷化解联动机制,为常住中山的澳门街坊提供“家门口”式公共法律服务,处理涉租赁、继承等纠纷30多件。三是大力推动“智慧普法”。运用“法润中山”微信号、“九品芝麻官”抖音号、中山普法漫画报、吉祥物“善平先生”、线上普法游戏等融媒体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国家安全、社区矫正法、民法典等法治宣传。组织律师推出一系列“法治湾区·中山律说”公益普法视频。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是确保监管场所和特殊人群安全稳定。疫情以来,我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等特殊人群均为零感染或疑似病例,受到省疫情防控督导组和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二是打通复工复产“最后一公里”。谋划了强化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法治服务保障20条措施。成立“中山市稳企安商公共法律服务团”,先后到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和镇街,围绕企业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劳动关系、合同履行等方面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受到企业主和职工欢迎。三是依法化解矛盾降低疫情影响。出台《关于做好防控新冠肺炎有关行政复议工作的方案》,共办理涉疫情案件4宗,其中3宗维持,1宗经调解,申请人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全市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在线调解等方式,协助做好谈判和合同中止、变更、解除等工作。
(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安全稳定落实到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线索收集和处置。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和完善全国统一戒毒模式作为市级重点工作,积极申报“戒毒人员运动戒毒”“打造戒毒人员社会支持系统” 两个绩效创新项目,组织戒毒人员开展体操、球类、街舞、户外康复器材训练等活动,推动运动戒毒康复模式创新创优。在全市24个镇街禁毒社工中心建立以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为工作重点的延伸帮扶工作站,加强与镇街禁毒办、司法所、禁毒社工中心沟通衔接,有效指导和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在2020年1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推行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考核验收中,荣获优秀等级,并于11月13日按照示范等级(最高等级)向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和司法部申报全国统一模式考核验收。12月5日国家禁毒委领导检查验收中山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时,对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统一戒毒模式和专业化水平表示充分肯定。加强延伸管教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警察管理,制定工作手册,提升震慑力和执法效能,深受司法所欢迎。开展“智慧社矫”试点,创新“互联网+社区矫正”模式,实现电话报到智能化、报到登记自助化、档案管理便捷化、业务咨询智能化,推进远程探视会见服务。推动社矫法进机关、进厂企、进村居、进学校、进家庭,通过线上线下宣传,覆盖人群约22万人次。
二、存在问题
全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镇街机构体制改革后依法治市工作机制、司法所设置需进一步健全,监管场所和特殊人群安全管控不容松懈,法律服务行业现代化有待加强,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落后影响履职效能,法治专业工作人员紧缺等问题,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三、2021年工作设想
(一)党建引领,着力打造“四铁”“五个过硬”司法行政铁军。开展新一轮“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认真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前期调研、摸底和轮训,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思路举措。突出政治素质,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法治人才队伍提质增容。
(二)守正创新,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扭住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裁决示范创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省试点关键改革,引导基层创新行政执法规范化、流程化,争取市委支持设立行政复议办公室和社区矫正管理局等关于机构、人员的改革配套。乘好“新基建”“数字政府”东风,推动“智慧司法”、依法行政上新台阶。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研究制定我市贯彻实施意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八五”普法规划、律师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公共法律服务“十四五”规划,确保“十四五”时期各项工作开局良好、行稳致远。
(三)统筹协调,聚力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实践。对标深圳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加强我市营商环境的制度建设对接和地方立法创新。逐步理顺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依法治镇(区)工作,推动司法所所长、各部门法制审核部门负责人由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干部担任,司法所所长列席镇街重大行政决策活动。修订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从源头上防范风险、化解矛盾。优化设置法治中山评估指标体系,形成深化改革的导向。
(四)埋头苦干,全力履行好司法行政工作“四大职能”。一是完善行政立法工作机制。着眼于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为我市推进“头号工程”“三个年”“六大战役”等重点工作以及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中山市委市政府提供法治决策参考。聚焦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法治体系。二是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大力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在我市镇街的本地化部署和上线运用,力推已在全省率先开展的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制度。三是健全完善刑事执行机制。以火炬开发区“智慧社矫”试点项目为模板,在全市各司法所开展“智慧社矫”系统建设。积极创建全国统一戒毒模式示范所,将统一戒毒模式融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四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线上+线下”全方位法律服务和宣传模式。以中山仲裁委和市律协新址打造中山法律服务业聚集区,促进中山现代法律服务业升级。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源头治理,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动自治、德治、法治融合,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构建“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和全员调解”格局,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络。
中山市司法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