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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蓝+司法蓝”联手共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5-16 分享:

  5月12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中山市司法局签订《法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为联手共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迎来新一轮的合作。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培鹏,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跃飞,双方相关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等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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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培鹏指出

  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涵盖各类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坚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四大安全底线,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监管高效的市场安全环境、品质优良的市场创新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公正统一的市场法治环境。

  近年来,率先探索包容审慎执法,建成“两清单一意见”体系;连续多年在法治中山建设评估名列前茅;我市获批成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获批创建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知识产权保护和综合服务“中山模式”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这些成绩都离不开市场监管人对“践行法治,服务为民”理念的恪守。

  两局此次合作,贯穿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监督全过程,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坚守安全底线、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确定六大合作重点,合作首年推出九项工作计划,全力开创“市监蓝+司法蓝”崭新的工作局面。

王跃飞指出

  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一体推进法治中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司法局致力营造简约高效的市场化营商环境、稳定可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敢闯敢试的包容性营商环境,保持工作联动、紧密合作,初步形成了宽领域联动、常态化运行的合作格局,执法效能、社会效果、综合效益不断提高。

  此次深化合作,既是两局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具体行动,也是围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头号工程”,统筹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一次有益尝试。

  此次合作以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为目标,全面加强双方法治建设工作的交流与对接,通过搭建一个合作平台、开展一批合作项目、健全多项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促进中山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具体内容包括三方面:

  一是打开立法立规全新思路,开拓法治创新建设研究,精准施策助企惠民,共同推进制度环境、服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品牌以及法治队伍建设。

  二是发挥法治规范执法、理顺关系、维护权益、定分止争的重要作用,通过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三个监管”同向发力,开创市场监管现代化新局,助推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共建高质量市场监管法治宣传基地,面向各类市场主体按需普法、定制普法、精准普法,为企业提供最新的市场监管法律服务,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