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0月起,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在中山、江门、湛江、潮州等四个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先行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总结交流试点工作经验,10月10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在中山市召开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先行试点工作座谈会。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一行,梅州、中山、江门、湛江、肇庆、潮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分管负责同志及六市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会上,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通报了一年来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试点工作主要情况。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介绍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有关情况,并就做好2024年度法治广东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中山、江门、湛江、潮州、梅州、肇庆六市就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强化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工作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
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处长罗耀贤表示,要充分认识增强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各环节协调联动的重要意义,注重总结、巩固和推广先行试点工作经验做法,不断拓展优化举措措施,更好推动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一体贯通并充分发挥作用,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
参会人员还实地参观了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现场了解中山市通过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联动,提升重点领域法治建设水平的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中山制定实施“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先行试点工作方案,出台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等关键制度6份,坚持多管齐下“述”,多方参与“评”,多点发力“督”,多维问效“考”,多向联动“责”,进一步探索“述、评、督、考、责”一体贯通体系,有力推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下一步,中山将聚焦试点工作中的关键环节,深化“交叉互评”“实地察看”“精细规则”“为民办事”等“四个抓手”,促进“述、评、督、考、责”各环节一体贯通更加精细化和规范化,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为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