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分工,市司法局牵头我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市司法局起草《中山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征求全市各镇街、各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批后正式向全市印发。《方案》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我市群众和企业办证多、办事难、来回跑、重复跑等问题,对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按照《方案》要求,全市各镇街、各部门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全市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各镇街和市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区域、本部门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方案》明确,全市各有关部门将按省各有关部门确定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纳入实施,向社会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办事流程、指南、文书等,充分尊重申请人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自主选择权;要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加强信息核查。2021年,省第一批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共31项,涉及户政、慈善信托设立、法律援助、律师执业、屠宰和村医、兽医执业等5个领域。下一步,已纳入实行的单位将充分利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粤政易、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或者区块链技术等收集、比对证明事项相关数据,实施在线核查,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估,加强事前风险防控。对涉及经济利益价值较高、事中事后核查难度较大的事项,各级行政机关可以探索引入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可能引发的行政赔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