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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打好组合拳 将镇街规范性文件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2-29 分享:

  

        加强镇街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具体要求,是深化镇街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保障,直接影响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政策环境的营造。近年来,中山市司法局积极探索“事前介入”指导以及“五个一”措施,直指镇街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程序“应循未循”、备案“应备未备”、内容“越权违法”等“任性”现象,将镇街规范性文件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开展一次专题研判,找准工作“薄弱点”

  深入翠亨新区、三乡、东凤、石岐区等镇街,座谈了解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实施情况。对我市50份备案的镇街规范性文件开展“突击抽查”,发现个别镇街文件制定存在与改革不衔接、内容限制权利或增加义务、应备不备、延期备案等问题。通过对座谈和备案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题研判,形成镇街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调研报告,找准工作短板,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理清思路。

  
  

出台一项针对性制度,点亮规范“方向灯”

  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结合我市镇街管理实际,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合法性、合理性的标准到符合程序正当性的要求,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镇街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重点突出严控文件数量、准确界定范围、依法制定文件、落实统筹责任等8项举措,指引依法行政方向。

  
  

公布一批不规范典型案例,筑牢监督“防火墙”

  对近年来备案审查中发现的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不规范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发出专项备案审查意见函4份,纠正文件制发权责、程序、内容等方面的问题,纠正对象应对及时,积极与市司法局研判处理方式,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加大市级统筹监督力度,公布一批违法违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典型的案例,围绕自设惩罚措施、增加公民义务、不符合法治精神等存在问题,援引正确依据释法说理,通过举一反三的纠错监督,推动文件制发水平的提升。

  
  

组织一场业务培训,培育专业“营养土”

  组织全市各部门、镇街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题培训会,结合实践作专题分享,针对规范性文件管理中的“不认定、认不准、不报备、不规范”问题进行深度讲解,重点学习2020年9月施行的《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今年配套出台的《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推动管理人员专业能力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需要。

  
  

发布一份情况通报,打好借鉴“免疫针”

  发布《关于我市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情况的通报》,对包括镇街规范性文件在内的全市文件,分别列举了八点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类型化、普遍性的问题剖析,让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多方面了解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相互借鉴、比学赶超,使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