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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经济社会重点领域,中山市司法局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1-29 分享: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生物安全、生态文明等重要领域立法要求,2021年,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施行的第一年,中山市政府持续聚焦生态文明、营商环境等领域开展行政立法工作,为实现中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聚焦生态文明立法

为中山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提供制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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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作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从2015至2021年,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山市排水管理办法》《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2021年,我市行政立法工作继续聚焦生态文明领域,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案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以及政府规章草案《中山市河道管理办法》《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均已完成起草审查工作。充分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提供法治保障,以组合拳式的集中谋划推进生态文明领域立法,展现了市委市政府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坚强决心和实际行动,并取得了看得见的良好成效。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立法

为打造我市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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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立法。2020年,中山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政府规章《中山市政务数据管理办法》,有效解决政务数据“中梗阻”难题。2020年,我市将“中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中山市证明事项管理办法”作为立法调研项目,该两项立法调研成果为制定《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素材。2021年,市司法局起草政府规章草案《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下称《办法》),目前已报送市政府审议。《办法》针对我市在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堵点和难点问题,设计一系列的有效解决措施,如包容审慎行政执法、知识产权“一站式”维权、政务服务实施“好差评”制度、保护中小微企业措施、人才政策等,《办法》将为我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下一步,我市将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加强立法,为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

  

聚焦民生安全领域立法

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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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无小事,为民立法更要着重体现法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保护。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政府规章《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中山市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中山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筑起保障我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道道法治保障线。2021年,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提案的《中山市火灾防范条例(草案)》已通过人大常委会一审。火灾防范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立法加大对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治理,明确各行业、各类型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火灾防范和宣传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措施十分迫切而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