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山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广泛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沙溪人民法庭与中山市司法局沙溪司法所、大涌司法所、西区司法所举行“庭所共建”签约仪式。
协议签订后,沙溪人民法庭和辖区司法所将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诉源治理、基层治理和普法宣传等系列工作。
在诉调对接上,法庭将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和调解中心建设,及时完善调解功能区设置。司法所可选派人民调解员到法庭诉调中心开展调解工作,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整合社会调解力量。
在诉源治理上,将“法官走出去”与“社会力量引进来”相结合,法庭选派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共同开展“下村居”活动,法庭可在司法所或有条件的社区、村落设立法官工作室,及时就地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
在基层治理上,双方合力做好社会矛盾风险评估、化解工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在普法宣传上,双方共同开展送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积极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作用,提高群众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通过“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双方共同构建家门口的“司法服务链”,让法律咨询、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群众期盼的优质司法资源更加触手可及。同时,“庭所共建”还有利于实现矛盾风险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