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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护航!中山市法律援助处保护少年的你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6-01 分享: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中山法援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1-4月,全市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23宗。

  开通未成年人绿色维权通道

  在市法律援助处、市政务服务大厅及23个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未成年人绿色维权通道,采取“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审批”的原则,简化办事流程和手续,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未成年受害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适用双向保护原则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及追索抚养费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

  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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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为消除未成年人的抵触心理,市法律援助处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库,选拔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未成年人法律业务及热心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律师入库,对于未成年人案件优先指派律师库中业务能力强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并设立私密谈话室,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

  做好未成年人刑事辩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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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通知,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无偿辩护。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全程化援助机制,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根据案件情况,在同一案件不同诉讼阶段尽量指派同一名律师承办,实施“一援到底”。

  加大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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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六一”儿童节、法律援助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重点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宣传力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治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