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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举措!中山市司法局完善规审机制,助力政府依法科学决策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6-07 分享:

  近年来,中山市司法局主动作为,着眼于当前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中“改革与合法”“高效与程序”“质量与效率”的关系,不断完善健全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有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至今,共审核本级政府和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74件,报备文件513件,出具答复意见694份,规范性文件质量明显提高。

  转作风、谋大局,坚持改革和法治两轮驱动

  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力度,助力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做好业务“指导员”。对重要的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在制定阶段主动对接起草单位,就文件内容的草拟和制定程序进行跟踪指导,提高文件送审质量以及承办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做好监管“督察员”。站在规审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建议,做到应审必审、有错必纠,保障内容合法。特别是对于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探索性改革决策事项,准确把握合法与改革的关系和界限,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改革与法治协调发展。

  三是做好文件“质检员”。完善审核流程,创新文件对接方式,实现文件审核与修改、复核工作同步进行。严格禁止出现与上位法、上级政策或者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内容,在保证文件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确保其合理性及执行的有效性,杜绝文件“带病出台”。

  出实招、高标准,推动效率和质量两全其美

  创新完善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建立文件快处机制。

  一是建立重要文件审核“绿色通道”。实行繁简分流,针对“急难繁”文件合法性审核,安排专人在文件起草阶段进行“预审核”,并采取座谈研究、集体讨论等方式,充分研判,待文件正式报送审核后,实现“当日即办、次日会办、一周办结”,截至目前通过“绿色通道”完成审核文件103份。

  二是提升队伍素质“强基固本”。优先配足配齐配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力量,保障市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高效、优质,加强对各镇街、各部门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法制培训工作。

  三是严格管理文件“精益求精”。在文件数量上、程序上和实体内容上严格把关,加强发文统筹,充分考虑文件制定的必要性,避免照抄照搬、重复规定。对于改革力度大、突破性强的政策文件,在做好是否减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审核工作之外,用更多精力学习借鉴吸收周边地市在改革、发展中的先进经验做法,提出切实保障文件的合法性与适当性的法律审核意见。

  分层次、讲实效,抓好事前和事后两个节点

  把握工作层次,坚持分类施策,建立健全事前规范与事后监督机制。

  一是发挥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系统“大数据”管理优势,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规范文件制定、送审、清理、备案、查询、统计等各环节。

  二是在合法性审核风险提示、投诉举报后监督纠错、发文后评估、专项清理、年底考核抽查扣分等环节落实监管责任,以点带面继续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强管理”要求,2021年以来,共开展7次专项清理,废止市镇(区)规范性文件111份,修改45份。

  三是压实部门和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结合国家、省最新工作要求,修订出台《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发布《中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将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备案审查纠错提醒、发布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通报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情况等,加强事后备案监管,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