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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让不合时宜行政文件及时“下岗”,各镇街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面清单”!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7-01 分享:

让不合时宜行政文件及时“下岗” 各镇街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面清单”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制度依据和进行社会治理的主要手段,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加强镇街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具体要求,是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保障,直接影响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政策环境的营造。

  2021年,我市率先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系统纳入监管。

  2022年,为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与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衔接,针对我市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底数不清,个别管理措施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个别管理手段与实践脱节等问题,中山市司法局主动提标加码,组织开展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彻底解决镇街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明显不适应、不协调等问题,全面梳理并向社会统一公布现行有效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正面清单”,从源头上为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一、精心组织,明确任务

  为确保清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市司法局细化工作任务,依法从内容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对优化营商环境有阻碍、是否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一致、是否存在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管理需要等方面明确清理标准,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逐件提出清理意见,确保清理工作成效。通过清理行政文件做“减法”,清理一批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阻碍法治化营商的规范性文件,达到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的“乘法”效应。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清理工作专班倒排工期,加强清理过程指导和监督,并根据“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清理原则,明确责任分工,紧盯工作进度。

  二、有序有力,突出重点

  此次清理,以学习对标深圳等先进城市营商环境,破除不适应当前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制度障碍为重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剔除”梳理复杂、冗长、低效的规则和制度。依托中山市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清理涵盖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316件,各镇街共梳理出拟废止行政文件38份,拟修订行政文件7份,上述拟废止、修订的文件普遍存在制定依据已修订或废止、规范对象已消失、管理职责已调整、规定的管理手段与实践脱节等问题,使其成为推动“放管服”改革的“拦路虎”。

  三、全面梳理,公布“正面清单”

  经对现行有效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后,各镇街梳理并对外统一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形成有效文件的“正面清单”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目前各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正面清单”目录可以在市司法局网站和各镇街网站查询。